号: 003191711/202607-00003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7-20  发布时间: 2026-07-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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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事故灾害预警〗主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预警
人: 初审:沈佳艺     复审:石磊    终审: 袁广维

〖事故灾害预警〗主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预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6-07-20 10:30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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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灾害预警〗主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预警

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高温、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频发,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叠加。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预警提示如下:

一、警惕强对流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区仍多雷阵雨天气,部分地区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强降水期间需重点防范城区内涝、农田渍涝以及户外广告牌、临时构筑物倒塌等风险。提醒公众强对流天气影响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远离危险区域。

二、严防高温汛期生产安全事故

夏季高温和汛期潮湿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升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高温时段作业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危化品企业要加强对储罐、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检,严防因高温引发泄漏、爆炸等事故。建筑施工领域要紧盯高空作业、基坑边坡、施工用电、起重吊装等高风险环节。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范

汛期路面湿滑、能见度低,交通事故风险增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重点路段巡查管控,及时排查处置道路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要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距,遇积水路段切勿强行涉水通行。

四、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科学处置。要做好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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