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85/202408-0000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时间: | 2024-08-05 16:25 |
| 文号: | 无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清洁运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
各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宿州市埇桥区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清洁运输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
清洁运输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4年8月1日
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清洁运输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运输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大气办和市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清洁运输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2024年7月初开始,通过区域联动、部门协作,对大气污染防治涉及清洁运输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集中攻坚,确保完成省考核目标。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划定国三货车禁行区域。自2024年7 月1日起,宿州市三环路合围的主城区(不含市三环路),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2025年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
工作措施:制定禁行方案,按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分阶段发布禁行公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园区)
任务分工:区公安分局会同交警支队牵头制定禁行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发布禁行公告,强化执法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协同配合,抓好辖区有关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政策指导协助。
(二)加快推进国三营运货车淘汰。大力推进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继续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主城区绕行、进城货车冲洗等工作。
工作措施:加强协同联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持续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主城区绕行工作;持续做好进城货车冲洗工作,严格落实车辆冲洗时间规定。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公路分中心,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园区)
任务分工: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抓好实施工作,具体负责认定车辆性质、建立台账、注销淘汰车辆《道路运输证》、汇总上报有关信息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具体负责排放机构监管、排放标准校验,牵头做好路检路查、监督抽测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资金发放等工作。公安部门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汇报,按照提前淘汰奖补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具体负责已报废车辆行驶证注销工作,配合做好奖补资金发放等工作。财政部门统筹资金落实政策,配合加强资金监管等工作。
(三)加大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力度。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工作措施: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细化方案措施,逐步加大推广使用力度。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园区)
任务分工: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具体落实好公交车新能源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更新工作,发改部门统筹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务领域更新工作,城管部门具体负责环卫车辆更新工作。
(四)通过政策、资金引领,在建成区推广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新批准的渣土运输公司使用新能源车辆。
工作措施;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推广力度。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园区)
任务分工:住建部门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牵头抓好推广实施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工作。
(五)针对三环路、港口路、宿州大道等车流量较多的道路每月开展不少于 2 次的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
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制定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实施。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
交通运输局)
任务分工:区环保部门牵头负总责,对行驶证进行拍照并开展尾气排放检测。公安部门加强与市交警部门的协作,负责路面执法检查,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不合格车辆维修工作。
(六)每月开展不少于 1 次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抽查工作。
工作措施:按照要求,严格抓好实施工作
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
场监管局,属地责任:各镇、街道、园区)
任务分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好任务实施工作。商务、市场监管按照职责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协同联动,高效配合,主动靠前,主动担当,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切实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抓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调度通报。坚持定期调度通报,联合研判会商,切实解决攻坚期间遇到的各类难点问题,对方案确定的各项专项任务,逐一落实工作措施,序时推进,全力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报送专项行动有关数据信息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交流总结攻坚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难点问题。
联系人:李可 电话:3926791
邮箱:yqjtjzhk@163.com
附件:1.清洁运输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动态更新)
3.路检路查情况(动态更新)
附件1
清洁运输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 蒋雪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曹鹏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马天露 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副局长
何 风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永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岳 宇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金国庆 区住建局副局长
丁海东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孙志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潘玲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琳琳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段海军 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强 区公路分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刘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交通运输局李晓磊(18155789396)、区公安分局武虎(13905573636)、区发展改革委李程(19556789080)、区生态环境分局牛腾云(17755753611)、区住建局杨状(15155453456)、区市场监管局曾伟(18133779339)、区商务局胡赛(17775086558)、区财政局陶茹(18155782368)、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葛亮(19955711111)、区公路分中心张涛(13855778977)、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李雪婧(17755788213)、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刘涛(18155789606)、区运管所韩文方(18155789567)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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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应淘汰数量 |
本月已淘汰车辆数量 |
奖补淘汰数 |
累计淘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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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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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路检路查情况(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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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当月抽查数量 |
超标车辆数量 |
累计抽查数量 |
超标车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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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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