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85/202408-00006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工业、交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时间: | 2024-08-05 16:37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领导解读】埇桥区交通运输局解读《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夏季攻坚清洁运输专项行动方案》 | ||
| 审核人: | 初审:黄峰     复审:李磊    终审: 荣方方 | ||
一、 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二、《行动方案》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污染防治及清洁运输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取得成效。
三、请简要介绍一下《行动方案》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一)长期坚持划定三轮车禁行区域,制定禁行方案,三部门按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分阶段发布禁行公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二)大力推进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加强协同联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持续推进。
(三)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区环保部门牵头负总责针对三环路、港口路、宿州大道等车流量较多的道路每月开展不少于 2 次的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区环保部门牵头负总责,对行驶证进行拍照并开展尾气排放检测。公安部门加强与市交警部门的协作,负责路面执法检查,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不合格车辆维修工作。
四、保障措施有哪些?
主要从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各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履行责任,共同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严格工作纪律加强信息报送。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永
咨询电话:0557-3907819